無應半句,真奇怪 (31/8/2025)
- 4月8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教會在思考時應該聚焦以下三個面向:
1.個人的罪及群體的罪
從神學角度來看,罪不僅限於個人的道德敗壞,也可以呈現在群體、制度與文化層面。雖然個人犯罪相對容易理解,但何謂「群體的罪」呢?這通常被稱為「結構性的罪」。
馬可福音的記載正顯示了這種結構性的問題:從祭司長、猶太長老、文士、猶太議會、彼拉多,一直到所有群眾,合力推動了這場錯誤的審判,最終導致耶穌被釘十字架。因此,教會必須時時反省任何可能存在的結構性不公,不論是教會內部或整個政治、社會結構,都應該留意並致力於改變。
2.人類謬誤中的救恩
雖然我們必須反省結構性的罪,但耶穌的反應同樣值得深思。面對誣告時,祂卻選擇「一言不發」。教會一向強調真理與公義,但當耶穌面臨不公義時,祂卻選擇沈默。從基督教神學的角度來看,儘管這世界陷入集體迷思,上帝仍使用人間的黑暗、背叛與錯謬,成就了十字架的救恩。 因此,教會在面對結構性的罪時,更應深度反省,以免陷入盲從的情緒,最終失去作為先知性群體的呼召與責任。
3.教會扮演先知的真理
當教會失去先知性的角色,就可能像祭司長等宗教領袖,與羅馬帝國的政治勢力結合,最終淪為權力的附庸。歷史上,德國教會在納粹時代曾支持希特勒政權,便是一個警示的例子。同樣地,教會是否會傾向某一政黨,而失去先知性的批判能力,甚至間接助長各種「集體迷思」?
在馬可福音裡,我們幾乎看不到有人在關鍵時刻堅持真理、公開支持耶穌;相反地,門徒逃跑了,彼得三次不認主,群眾則盲目跟從權威與情緒。這段經文提醒我們,面對群體或社會主流的謬誤時,必須勇於成為「少數」的異議者,即使被排擠,也要堅持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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